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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口增长、经济的的快速发展、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环境污染、资源匮乏、生态破坏等问题愈来愈严峻,自然资源系统有序运行的状态遭到破坏。在这样的形势之下,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生产、生活和生态三大空间的发展目标,使得国土“三生空间”成为土地利用研究的热点。本文以陕西省宝鸡市眉县为研究区,将土地划分为生产生态用地、生态生产用地、生活生产用地和生态用地四类,并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进行衔接,结合眉县土地利用实际情况,构建了眉县的“三生用地”分类体系。然后使用眉县2009年和2017年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通过GIS手段、统计学方法和多种土地利用研究方法探究眉县“三生用地”的时空变化,并选取了影响土地开发建设的七个本底因子和两个制约性因素,基于眉县“三生用地”进行了土地开发适宜性评价。评价从单一“三生用地”类型和综合评价两方面展开分析,并提出了针对性的规划建议。得到以下结论:(1)根据眉县“三生用地”分类体系以及2009年和2017年眉县“三生用地”数据集,可以看出时空变化较为明显。(2)眉县生活生产用地和生态生产用地数量有所增加,生产生态用地和生态用地数量减少。生产生态用地和生活生产用地在各镇(街道)的分布较为平均,生态生产用地和生态用地数量分布不平均,且从2009年到2017年,生活生产用地呈现较明显的扩张趋势,其他类型用地的变化较小。(3)眉县南北部镇(街道)“三生用地”结构均衡性高于中部镇(街道),全县各镇(街道)“三生用地”的信息熵变化较小,保持着较为稳定的状态;2017年生态生产用地在各镇(街道)的分布绝对平均,生产生态用地和生态用地的分布相对平均,生活生产用地的分布差距较大。其中,生活生产用地分布差距在扩大,且变化幅度最大,生态生产用地和生产生态用地的分布差距在缩小,但幅度较小,生态用地的分布状况不变;眉县生态生产用地的斑块内部结构最为复杂,稳定性较差,生活生产用地的内部结构最简单,稳定性较好,2009年到2017年除生活生产用地的分维数有所增加,其他“三生用地”类型的分维数均有所减少,稳定性提高,且生态用地的分维数变化幅度最大。(4)眉县“三生用地”开发以不适宜区居多,比较适宜区占眉县土地总面积的10.26%,一般适宜区占7.56%,较弱适宜区面积占8.66%,不适宜区占73.52%。其中生活生产用地整体适宜性较好,生产生态用地和生态生产用地以开发不适宜区居多,生态用地中一般适宜和比较适宜区仅3%,开发适宜性最差。县域南部的汤峪镇和营头镇开发适宜性最差。结合本研究的内容,为眉县“三生用地”提供了对应的建议,旨在为眉县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科学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