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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文中笔者通过调查韩中两国信息披露要求,并从企业管理者的角度指出了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本文试图回答以下几个问题:(1)韩国企业信息披露制度是怎么样的?(2)在韩中两国信息披露要求上有什么不同点?(3)从企业管理者角度看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什么?本文使用了比较分析和二手资料调查这两个研究方法。
首先对韩国的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前沿、企业信息披露制度进行说明。在企业信息披露制度方面,论述企业信息披露有关法律、法规之间归属关系、企业信息披露体系及运营系统。其次,按市场类型对韩中两国信息披露要求加以比较分析。在发行市场上韩国的信息披露为注册登陆披露、证券申报书、事业说明书;中国的信息披露为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笔者将对证券申报书和招股说明书之间的异同作深入比较。在流通市场上,韩国的报告披露为事业报告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中国的报告披露为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最后,用二手调查内容——问卷调查和访谈资料,探讨从企业管理者的角度来看,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中存在哪些不合理的。
与发达国家市场相比韩中两国资本市场较不成熟,正在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研究后发现发行证券事项占韩国的证券申报书上内容的一半,而在招股说明书上其比重占很少部分。这个原因在于信息披露立法主义不同。通过对韩中两国在发行市场上披露的内容进行比较后,笔者认为中国的招股说明书较韩国的证券申报书而言,缺乏对于整个发行股票事项的外部机构的意见。从而可能导致招股说明书的客观性不够。另外,企业管理者为了实现预期会计数据进行业务上、报表上调整,这儿存在会计信息披露的不合理性。对此笔者认为需要采取两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减少强制性披露,扩大自愿披露;需要提高投资者和分析师对这方面的意识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