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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几十年间,翻译研究取得了巨大发展。翻译研究经历了三个阶段:前语言学研究阶段、语言学研究阶段和文化学研究阶段。在前两个阶段里,直译和意译的争论以及对等概念是翻译研究关注的焦点。对这些焦点进行讨论的前提是承认原作的权威。翻译研究经历文化转向之后,结构主义者认为翻译就是一种改写,原文的权威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那么,忠实于原文或原作者这一统治翻译界许多年的翻译标准,也受到了质疑。作为翻译界里一个非常重要的命题,忠实观的地位不应因此被颠覆,但是需要丰富和延伸其内涵以适应翻译研究的要求。切斯特曼提出的五种翻译伦理模式讨论了伦理的诸多方面,这一点和忠实观的伦理特性不谋而合。本论文拟用翻译伦理模式重新思考和定义传统翻译观。本论文除引言和结语之外共分三章。引言部分主要讨论了本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问题和研究意义。在研究背景介绍中,主要概述了翻译研究三个阶段里各自的研究重点,以及重新思考传统忠实观的必要性。第一章列举了中西方传统的翻译标准。在这一章里,提到了几位重要的翻译研究者及其翻译观点和主张。在中国传统翻译标准的文献综述里,采用了罗新璋对我国翻译理论归纳的成果,即案本——求信——神似——化境的发展脉络。在西方翻译理论的综述里,主要阐述了奈达的对等理论,纽马克的语意翻译和交际翻译理论。第二章是本篇论文的理论框架。本章首先回顾了研究翻译伦理的学者及其主张,然后依据切斯特曼的五种翻译伦理模式,提出了五种忠实观。第三章是个案研究。在这一章里,首先介绍了作家哈代和它的《德伯家的苔丝》,接着又简要介绍了所选取的两个中译本的译者张谷若和孙致礼及其他们各自的翻译主张,最后以五种忠实观为理论框架,对《德伯家的苔丝》两中译本进行文本内外的对比研究。结论部分列出了本论文研究的不足之处,并为未来的研究提出一些建议。通过个案分析,本论文认为翻译伦理规范下忠实观具有较强的解释力,可以较全面地评估译者的翻译活动,评估范围不仅包括译者与译文的关系,还包括译者与外部世界的关系。当它被运用到译文对比中时,更能充分揭示不同译者的整个翻译活动,并允许把译者放置于社会背景中考评译文,从而得出相对客观的比较结果。本论文希望能为忠实概念研究提供新的可行性视角,同时也能丰富《德伯家的苔丝》的译本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