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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经济迅猛发展,国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有了显著性的提高,同时由于金融理财产品的多样化以及理财观念的深入人心,投资者对专业化的财富管理的需求日益旺盛。传统的银行理财产品已逐渐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银信合作理财产品通过产品创新吸引了众多投资者的目光。而我国银信合作的发展却处于法规不完善,操作不规范,发展不稳定等诸多缺点。由于银信合作不仅是简单的金融理财产品,且投、融资等金融领域业务还涉及到法律法规的制定,关系到整个国内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对银信合作方式和监管进行深入研究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将融合银信合作各方面,较全面对我国银信合作的方式和监管的沿革进行分析,同时具体研究日、美、德三国金融业经营模式的发展变革历程并与中国金融业发展现状进行比较,对中国金融业定位,探讨经营模式的转变及相对应的监管政策的改变对我国的启发。本文将对银信合作模式及其监管政策进行有益的探索,并提出银行与信托合作方式和监管模式的发展创新的若干建议。分业经营模式下监管法律制度具有严格性与独立性,其定位于中国现阶段金融业发展的法律制度特征,并随着金融一体化的深入发展以及我国银信合作更进一步的发展。监管政策应秉持综合立法、综合监管,模糊机构界限,“功能型”监管的原则,方能保证金融市场和国家经济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