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国土资源部发布了11号令以来,拍卖己成为我国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要方式之一,特别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获得,但拍卖这种方式在土地使用权中的运用仍处于完善阶段。
文章通过对拍卖理论和拍卖机制设计理论论述,有助于人们对拍卖这种简单而又独特的交易机制及其价格形成有一个本质的认识,使人们能从本质上了解国有土地出让方式,并结合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特征和现阶段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机制及其优缺点,从而为在我国特有的土地制度下进行国有土地出让新方式机制设计提供理论基础和有益的借鉴。
文章设计的“新双竞”两阶段土地出让拍卖机制是激励相容和个人理性的,根据显示原理该机制能有效配置土地资源。这一土地出让拍卖机制有助于解决当前由于房地价高涨而引起的诸多问题,有效帮助政府应用该拍卖机制提高土地出让效率和扩大社会福利,并丰富了国有土地出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