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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法团主义理论是20世纪70年代中期重新兴起的研究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理论范式。之所以说是“重新兴起”,是因为成熟的法团主义思想在19世纪中叶已经开始形成,这种思想反对自由主义过分强调个人而渴望社会团结,反对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冲突而主张社会和谐,正因为如此,法团主义曾经作为一种意识形态赢得过众多信徒,以至于在一战和二战期间,法团主义被许多国家付诸政治实践,并掀起一波高潮。但是,由于法团主义与法西斯意大利、纳粹德国和许多独裁主义政权的密切联系,在二战后,法团主义失势了且名誉扫地,在随后30年都很少为人所提起。直到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在观察到在欧洲和拉丁美洲残存着或者重新兴起了法团主义实践的基础上,以菲利普·施密特为代表的一大批理论家重拾法团主义的概念来描述这些现象,并且还试图发展出一种关于国家和社会关系的一般理论模型。本文正是从政治学的视角来探析当代法团主义兴起和发展的全过程,并对这种理论的核心要点做出解析和评价。本论文共分为四个部分:一、当代法团主义理论的生长背景;二、当代法团主义理论的兴起及其主要代表;三、当代法团主义理论的纵深传播和回应质疑;四、当代法团主义理论的新进展。第一部分主要分析了当代法团主义理论兴起的社会历史背景和知识背景。在社会历史背景中,本文集中于考察战后法团主义的政治实践,讨论了战后欧洲重新兴起的新形式的法团主义实践及其兴起的原因和拉丁美洲复活的威权形式的法团主义实践及其复活的原因,并且比较了这两种实践,讨论了它们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指出,战后欧洲的法团主义和拉丁美洲的法团主义都能冠以法团主义之名,是因为它们具有一些共同特征,如社会中的功能性组织、由国家承认或特许的利益团体,而且它们被纳入国家机构或决策过程之中。但是,它们之间的区别也是重要的,它们分别与不同的政体相联系、发挥着不同的政治功能,等等。这种区别说明至少有两种不同形式的法团主义,而这正是之后兴起的法团主义理论所需要解释和分析的。至于当代法团主义理论的兴起背景,本文从“利用”与“回应”两个角度介绍和分析了可作为当代法团主义理论智识资源的法团主义思想和当代法团主义的兴起所要回应的美国规范主义思潮,尤其是这个思潮中所包含的多元主义理论。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20世纪70年代中期复活法团主义概念的三个代表人物及其核心思想,分别是菲利普·施密特和杰哈德·莱姆布鲁赫——他们是当代法团主义理论研究中的新法团主义流派的代表人物;以及霍华德·威亚尔达,他是当代法团主义理论研究中的“历史连续性”学派的代表人物。这三位代表人物对于法团主义的概念的界定存在着重要分歧,施密特将法团主义定义为一个利益代表系统,莱姆布鲁赫则把法团主义定义为一种决策过程,威亚尔达则把法团主义定义为与自由主义-多元主义和马克思主义比肩的另一种“主义”。但是他们共同奠定了当代法团主义理论需要进一步研究的核心问题的框架。第三部分讨论了在20世纪80年代对法团主义理论所包含的核心问题的深入探讨,以及其他研究者对法团主义理论一些核心问题的批评。这些核心问题包括法团主义的定义、法团主义的生成原因、法团主义与多元主义的关系以及法团主义理论本身的完整性。法团主义理论家都曾在这些问题上做过深入讨论,但是批评者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法团主义理论家发展出了丰富的定义资源,希望能建立更有用的分析工具,但是却导致了法团主义理论核心的混乱,招致了批评。法团主义理论家一开始就试图针对多元主义建立一种分析组织化利益的模型,但是批评者认为社会法团主义与多元主义的分野并没有那么清晰。正因为在这些核心问题上的争议,批评者提出,法团主义的研究最多是启发性的,还不能成其为理论。这些批评都具有一定的中肯性,也部分得到了法团主义理论研究者的回应。第四部分讨论了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的法团主义的研究。因为法团主义实践在20世纪80年代衰退又在90年代回归,并且这一波回归的法团主义实践展现了与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法团主义实践的诸多不同之处,一些法团主义理论家发现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建立的法团主义理论和模型不能够完全解释20世纪90年代的现象,所以他们力图重新部署法团主义的概念,在这方面,有两种重要的努力,其一是为早期的法团主义概念“瘦身”,即去掉其结构特征而保持其程序特性;其二是赋予法团主义概念以新的核心内容,比如引入政治交换和整合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