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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制度安排和政策实施的最终目的在于提升居民的幸福感。所以,基于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的严峻形势,政府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并逐渐加大了针对“三农”问题的资金投入,希望以此来提高农村居民的幸福感。而农林水事务支出作为该资金的主要体现,可以综合地反映“三农”工作的落实情况。因此,研究农林水事务支出是否提升农村居民的幸福感,可以直接考察现阶段“三农”工作的政策效应,并为开展城乡发展战略提供经验参考。
本文通过阅读整理大量国内外文献资料,从幸福感的概念及测量方法入手,梳理了幸福感的影响因素,并从公共支出规模和结构两个角度,重点就其对幸福感的影响研究进行了讨论,发现目前的实证研究大多使用省级或市级层面的宏观数据与个体数据进行匹配,匹配程度较低;而且缺乏对农林水事务支出影响居民幸福感的系统性研究。因此,本文首先从理论上分析农林水事务支出影响农村居民幸福感的作用机制,明确本文所讨论的幸福感的概念及测量方法,然后利用2013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以及与之匹配的县级层面的宏观数据,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主要结论如下:
第一,提高人均农林水事务支出,并不会对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的居民的幸福感产生显著影响,但会有效提高居住地在农村的群体的幸福感。由于人户分离现象,农林水事务支出直接作用于居住在农村的人口,而居住在城镇的流动人口无法真正享受到政策的正面效应,甚至可能会受到其负面的影响。
第二,对居住地在农村且为农村户口的群体来说,农林水事务支出对幸福感的作用会受到居民健康状况的影响,即健康状况的不同会导致影响效果的不同;对居住地在农村但为城镇户口的群体来说,农林水事务支出对幸福感的作用不仅受到支出本身的影响,而且还依赖于其社会经济地位的横向比较情况和年总收入水平。
第三,针对居住地在农村的居民群体进行讨论分析,发现农林水事务支出通过淡水资源短缺问题的严重程度对居民幸福感产生了作用,且该间接作用占总效应的5%左右。
此外,本文存在以下创新点:一方面,使用县级宏观数据与表现个体特征的数据进行匹配,提高了宏观数据与微观数据的匹配程度,使结论更加可信。另一方面,考虑到人户分离现象,分别从户籍和居住地两种群体区分方式进行比较研究,并深入探讨农林水事务支出与其他控制变量对幸福感的交互影响和农林水事务支出对幸福感产生影响的中间因素,明确其作用机制。
本文通过阅读整理大量国内外文献资料,从幸福感的概念及测量方法入手,梳理了幸福感的影响因素,并从公共支出规模和结构两个角度,重点就其对幸福感的影响研究进行了讨论,发现目前的实证研究大多使用省级或市级层面的宏观数据与个体数据进行匹配,匹配程度较低;而且缺乏对农林水事务支出影响居民幸福感的系统性研究。因此,本文首先从理论上分析农林水事务支出影响农村居民幸福感的作用机制,明确本文所讨论的幸福感的概念及测量方法,然后利用2013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以及与之匹配的县级层面的宏观数据,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主要结论如下:
第一,提高人均农林水事务支出,并不会对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的居民的幸福感产生显著影响,但会有效提高居住地在农村的群体的幸福感。由于人户分离现象,农林水事务支出直接作用于居住在农村的人口,而居住在城镇的流动人口无法真正享受到政策的正面效应,甚至可能会受到其负面的影响。
第二,对居住地在农村且为农村户口的群体来说,农林水事务支出对幸福感的作用会受到居民健康状况的影响,即健康状况的不同会导致影响效果的不同;对居住地在农村但为城镇户口的群体来说,农林水事务支出对幸福感的作用不仅受到支出本身的影响,而且还依赖于其社会经济地位的横向比较情况和年总收入水平。
第三,针对居住地在农村的居民群体进行讨论分析,发现农林水事务支出通过淡水资源短缺问题的严重程度对居民幸福感产生了作用,且该间接作用占总效应的5%左右。
此外,本文存在以下创新点:一方面,使用县级宏观数据与表现个体特征的数据进行匹配,提高了宏观数据与微观数据的匹配程度,使结论更加可信。另一方面,考虑到人户分离现象,分别从户籍和居住地两种群体区分方式进行比较研究,并深入探讨农林水事务支出与其他控制变量对幸福感的交互影响和农林水事务支出对幸福感产生影响的中间因素,明确其作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