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有资产构成了我国社会总资产的主体。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社会经济成份逐步多元化。同时,国有资产的总量也稳步上升,国有资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基础性作用仍然是显著的。但是,目前国有资产的管理存在着很多问题,如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体系尚未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的体制不合理,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法人治理结构远未形成,国有资产所有人主体缺位……这些问题相当程度地制约着国有资产发挥应有的作用。本文从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出发,对我国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体系和体制进行分析。通过对国外国有资产法制模式的比较研究,为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国有资产管理立法规制提供了借鉴。在结论部分,作者具体论述了我国国有资产管理立法规制的三个主要内容: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体系、《国有资产法》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其中我国国有资产法律体系应当是宏观的一元多级体系,有法律(包括一般法和特别法)、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另外,本文提出了《国有资产法》的框架内容。最后,我国必须重新建立“国家所有、两职分离、三级经管”的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