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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将构建和谐社会放到了突出位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取得新进步,是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前提是城乡关系平等和谐,而当前我国的城乡结构还是还处于失衡的状态,是不和谐的。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不解决,占中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没有得到充分发展,就谈不上和谐社会的公平公正、平等友爱,就难以实现和谐社会的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社会秩序。因此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从城乡二元结构的内涵入手,阐述了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过程,并分析了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特征。同时指出了城乡二元结构与构建和谐社会存在着诸多的矛盾,可见统筹城乡发展是必要的,统筹城乡发展不仅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立足于统筹城乡发展的必要性,从政策和制度两方面提出了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与对策。从政策上来讲要调整政府投资体制,对农业实施切实的支持和保护;从制度上来讲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打破二元户籍制度,给农民以国民待遇;建立城乡统一的教育制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优化配置劳动力资源;推进土地制度创新,提高土地的经济效益;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农民生活;完善农村金融市场,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统一城乡税制,调节收入分配。通过这些措施,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发展,化解我国城乡二元结构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矛盾,促进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