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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评估克拉玛依区居家养老护理员队伍现状;将已接受政府购买护理服务的老人(试验组)和未接受服务老人(对照组)生命质量进行对比,评价政府举措的社会效益。方法:用自行设计的调查表进行调查,采用描述性研究设计,整群抽样横向调查居家养老护理员;采用非随机对照试验,对接受政府提供居家上门和日托服务的老人346名与未接受服务的336名失能、残障老人用生命质量调查简表(WHOQOL-BREF)进行调查。所有合格数据采用Epidata双人录入,用SPSS16.0软件进行处理分析。结果:本区养老护理员100名,均为女性,年龄在23-53岁,平均年龄36.95±6.21岁。护理员65%认为培训及定期考核很实用,91%认为考核对工作帮助很大。78%的认为胜任居家养老工作,76%认为开展养老工作存在困难,困难主要是社区居民观念、缺资金。76%的人对收入表示不满意。向服务对象承诺的26项服务中表现为:认可度高、掌握程度一般,运用程度低。调查的居家失能、残障老人年龄在60~99岁之间,平均年龄76.51±6.745岁。汉族占85.1%,再婚老人65.5%、丧偶占32.5%,小学和初中学历占85.8%。50.5%退休前在国企工作。88.9%的老人非独居。家庭收入2000元/月以上占71.1%,两组老人学历、居住情况、子女数三方面比较没有差别。族别、宗教信仰、婚姻状况、在职时单位性质、家庭月均收入、年龄、性别比较有差别,在资料分析时使用多因素方差分析,以消除可能的影响。两组老人在心律失常、肺心病、尿毒症3种疾病经检验具有差别P<0.01。其余20种疾病P>0.01没有差别。两组老人所患疾病年限均没有差别。试验组和对照组生命质量自评(Q1)、健康状况自评(Q2)、生命质量四个领域、自我总评得分均具有差别。其中居家日托组生命质量高于其他各亚组,男性老人环境领域得分高于女性,生理领域、心理领域、社会关系领域均低于女性。主要考虑为年龄、疾病、老人自身身体状况等原因所致。研究结果充分说明了政府采用购买护理服务举措的合理性。结论:居家养老护理员队伍整体素质较好,对自身工作存在一定认知,但仍有需要改进的地方。接受政府购买护理服务的试验组生命质量评分优于未接受服务的对照组老人。政府购买护理服务举措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