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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生态稳定。为保护耕地资源,我国实行了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但现阶段我国耕地保护制度主要以行政命令为主,法律、经济手段不健全,加之耕地保护存在外部性使得耕地保护的责任和义务不明确,耕地保护带来的社会、生态效益无法以货币衡量,这些都造成我国耕地保护绩效偏低,耕地面积缩减,农民的经济利益得不到体现,极大的挫伤了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而建立粮食主产区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模式就是从测算耕地资源的非市场价值出发,进而对耕地所有者和经营者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这是激发农民保护耕地,实现我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战略目标的重要保障。本文以粮食安全与耕地保护、粮食主产区、耕地保护经济补偿、耕地利用的准公共物品理论、耕地产权理论、耕地保护的委托-代理理论、耕地资源价值理论为基础,从山东省耕地保护实践出发,在评价国内典型地区实施耕地保护经济补偿不同模式的基础上,借鉴典型国家耕地保护经济补偿的主要做法,总结归纳出山东实施耕地保护经济补偿的总体思路,提出了“三纵三横、多级补贴”的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模式,遵循区域资源优化配置原则,谁受益谁补偿原则、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结合、公平合理原则和粮食安全原则,构建了山东实施耕地保护经济补偿的框架,归纳和梳理了其关键要素(包括耕地保护经济补偿的支付主体和受偿主体,利用标准面积折算系数计算耕地保护经济补偿的面积,运用CVM方法测算补偿标准,并对经济补偿的方式、资金来源、使用及监管),并分别从省级、县(市)级和乡镇三个层次论述了其运行机制。在此基础上,以山东临沂市为例,对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模式进行了实证研究。最后,得出了研究结论,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本文研究结果表明:(1)支付主体和受偿对象的确立。淄博市、东营市、烟台市、威海市、日照市和莱芜市6市为耕地赤字区,要支付经济补偿资金给济南市、青岛市、枣庄市、潍坊市、济宁市、泰安市、临沂市、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和菏泽市这些耕地盈余区。(2)耕地保护补偿面积。通过面积标准化折算后,可以得到山东省耕地盈余总量为1701711公顷,赤字总量为239370公顷。(3)耕地保护补偿标准。耕地保护补偿标准采用的是条件价值分析方法,以山东省临沂市为实例,进行计算得到2012年该市耕地经济补偿标准为3.57万元/hm2。(4)耕地保护补偿方式可以采取直接补偿和间接补偿结合。(5)耕地保护补偿模式资金来源。主要有政府的财政资金专项投入,享受正外部性的县区提供的资金,政府征收耕地保护补偿税,接受社会和企业的捐赠。(6)山东省采取实行“三纵三横、多级补贴”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