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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金融问题一直是中外专家学者、法律与政策制定者和企业家致力寻求最佳答案的重点热点问题。我国正处于转轨时期,建立现代政策性金融体系是金融改革的重点之一。 1994年我国三家政策性银行的成立标志着我国政策性金融体系的形成。十几年来,我国的政策性金融体系在弥补市场机制缺陷、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但我国的政策性金融体系现行结构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有:1、政策性金融机构种类少而且业务范围比较狭窄;2、政策性资金筹措与运用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3、政府对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监管方面存在着缺陷;4、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外部的关系处于一种混乱的状态等等。为了更好地发挥政策性金融体系的功能,有必要对这些问题进行系统地研究与探讨。 本文以市场经济理论、转轨经济理论和制度经济学理论为基础,从研究政策性金融体系的构造入手,借鉴国外的政策性金融发展模式,结合我国的国情,对于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原则提出自己的见解,并为如何发挥政府的作用,促进政策性金融体系改革提供建议。 全文除导言外共分为六章: 第一章首先对政策性金融体系的基本内容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包括政策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机构,以及我国政策性金融发展的状况。旨在说明,政策性金融体系的设计是与各国的社会、历史、文化、经济发展程度等各种综合因素相关的,有必要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来建立符合实际的政策性金融体系。 第二章通过对政策性金融理论的总结性回顾,分析了政策性金融产生的理论基础和经济基础,以及政策性金融与政府、市场的关系,相应提出了未来政策性金融的发展战略。 第三章作了一个政策性金融体系的国别比较。介绍了日本、美国、德国、韩国和法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体系。并重点介绍了国外政策性金融发展的经验和对我国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