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缔约过失责任损害赔偿的范围

来源 :华东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xulele2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法学上的发现”——缔约过失责任被法学家耶林创立以来,一百多年光阴已逝,缔约过失责任亦被大陆法系国家所普遍接受,但在德国与台湾地区法律中,缔约过失责任的另一个重要功能是弥补其在侵权法上的局限,此与我国立法现状存在差异,导致我国在缔约过失理论上就诸多问题存在争议,例如是否应将缔约过失责任视为一种独立的责任。此外,通说认为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在我国《合同法》中的体现是第42条、第43条及第58条,但上述条文并无对缔约过失责任损害赔偿的相关问题予以阐明,以至理论与实践中就此问题均存有不少争论。例如赔偿范围是否包含对固有利益损失,在信赖利益损失赔偿中,是否对交易机会损失也可予以赔偿,缔约过失损害赔偿的数额又是否以履行利益为上限等。对于这些问题不予厘清,会影响到缔约过失责任功能的发挥。本文在综合理论学说与实践现状的基础上,对上述问题加以总结梳理,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与立法现状,对缔约过失责任损害赔偿之范围所涉及到的各个问题予以讨论,以求为此问题之解决略尽绵薄之力。除导言与结论部分外,本文共分为三章,第一章首先通过对不同学者于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加以对比,明确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内涵,同时明确在我国,缔约过失责任更宜被认定为一种独立的责任,而非为侵权责任。最后结合我国立法现状归纳总结我国《合同法》中缔约过失责任的规范体系与存在问题。为后文论述奠定基础。第二章论述缔约过失责任损害赔偿的范围,本章通过对不同学说观点加以评判分析,并在结合典型案例与立法现状基础上,解决两个问题:第一,明确缔约过失责任责任不应包含对受损害方固有利益损失的赔偿;第二,明确在对信赖利益损失赔偿时,就受损害方客观存在并合理的交易机会损失亦应予以赔偿。第三章为缔约过失责任损害赔偿与履行利益之关联,首先,就先合同义务违反导致不利合同订立时的损害赔偿问题进行了讨论,明确了在此种情况下的损害赔偿应依照缔约过失行为与损害间的因果关系确定,除信赖利益外,也可能发生履行利益的赔偿。其次,通过以不同先合同义务违反的具体情形的分析,讨论该损害赔偿是否如通说所认为,对信赖利益的赔偿必须以履行利益为上限。通过分析指出对该问题,一刀切地赞同或否认均不妥当,应当综合加害方的可归责性与过错程度,对如恶意磋商、侵犯商业秘密等情形进行完全性的赔偿,而对可归责性、过错程度较小的缔约过失行为,就其损害赔偿加之以履行利益之限。最后指出在确定缔约过失责任损害赔偿时,应当适用减损规则、过失相抵规则与损益相抵规则。
其他文献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无时无刻不在进行并购行为,它是资本转移,适应竞争的必然需要。但由于敌意并购种种局限性的存在,反并购是一个富有理论意
阐述了采煤机在煤矿生产中的重要意义,通过分析采煤机摇臂齿轮箱出现的故障,结合煤矿生产中的实践经验,提出故障诊断及处理措施,为相关技术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目的]研究遮阴处理条件下艾纳香的光合特性。[方法]在盆栽条件下,以1层(7%~10%)、2层(15%~20%)、4层(30%~40%)3种不同遮阴处理的艾纳香叶片为对象,用Li-6400型便携式光合作用测定系统
我国教学考评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并且日益突出,虽然课程改革已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但是“据考而教”还是“据教而考”的矛盾仍然没有得到切实的解决,所以明确“考”与“教”的
近几年,环境和能源问题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在纺织行业巨大的生产中,染料成为生态环境中非常严重的有机污染物,用生物和物理的方法很难除去,光催化降解污染物一直被认为是有效
生姜蛋白酶是一种新的蛋白酶资源,与木瓜蛋白酶的性质相似,因此被确定为木瓜家族的一员。同木瓜蛋白酶一样,生姜蛋白酶也有凝乳特性,但目前并没有人进行深入研究。由于木瓜资
研究背景:在当今所有的种植体材料中,纯钛因其良好的生物相容性和机械加工性能,已经广泛应用于口腔种植领域。种植牙因为美观、舒适、并能很好的恢复咀嚼功能,作为人类的第三
无线传感器网络作为物联网最核心的部分,已成为政府发展的首要着力点,市场前景十分广阔。基于无线传感网络应用有着巨大商业及工业应用前景,无线传感网络的研究已经越来越被人们
聚合氯化铝(PAC,Polyaluminum Chloride)是当今水处理混凝技术领域中应用最为广泛的无机高分子絮凝剂,它实际上是铝离子水解-聚合-沉淀反应过程的动力学中间产物.普遍认为PAC
数字近景摄影测量可以在非接触的情况下对目标进行测绘,并且可以得到较为精确的三维坐标数据,被广泛应用于文物保护,以及一些危险地形的测绘当中。本文以茅山道院立面整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