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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行为是由行政执法人员来具体实施的,在行政执法中的大多数问题都是因行政执法人员自身问题所引起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如何真正行之有效,不光是监督制度的构建要何其完善,更重要的是监督制度的实施是否真正可行,是否具有实际意义,其关键就在于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规范上。本文立足于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基础在于研究和探讨行政执法人员的自律和他律问题,意在从行政执法人员入手解决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根本症结。本文从以下几个部分展开叙述: 首先是导言,通过一起执法案例的导入,即湖北天门男子拍摄城管村民冲突被打至死,对此进行法理分析,提出解决粗暴执法问题刻不容缓。 正文的第一部分主要是对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一般理论分析,分为四个部分。首先是对行政执法的概念界定,通过对行政执法的概念分析引出对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分析,阐述了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涵义和要件,并对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价值进行了分析和论证,最后通过对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研究进路的剖析,指出笔者对本文制度设计的切入点,即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必须建立在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自律和他律的基础上,才能有效地发挥其监督的真正职能。 文章的第二部分主要是对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中外比较分析。首先是对各国行政执法监督模式的一个简单例举,从立法监督模式、司法监督模式、行政监督模式以及社会监督模式中举出比较成功的典型制度或机构设置,并对我国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作一个现状分析,通过中外各监督模式的对比,从中进行分析和总结,寻找可以借鉴的有利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国情进行论证。在本部分的最后单独列出对行政执法人员违法执法的剖析,再次结合案例的实证分析,指出造成行政执法人员违法执法的各种“内因”,最终得出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新出路,即从规范行政执法人员入手,通过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自律和他律来达到根除违法执法弊病的目的。 文章的第三部分则是本文的重心,对构建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相关措施和建议的提出。为推进依法行政与依法治国的进程,制度的构建必须深入到内部,有缓有急,有轻有重地解决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健全问题。首先,是从自律的角度出发,树立行政执法人员的现代行政观念和行为方式。通过法律价值观的正确树立、执法意识的充分培养和人性化执法管理模式的引入,从源头上遏制腐败执法的发生,为监督机制的发挥打好更坚实的思想基础。然后是从自律的角度,设计监督行政执法人员行为的各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这些制度包括: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激励竞争机制与评议考核机制、行政执法机构及人员的公众评议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财产收入阳光制、行政执法听证制度以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事后监督制度。当然一个完整的监督体系离不开全社会的支持和总动员,作为多元化复合式的监督体系必然要进行合理的专门的职能分工,在相互尊重各监督机关的独立性的前提下,进行有效的资源整合。因此,本文最的完善措施就提出了对行政执法监督模式的有效资源整合,通过制定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原则,实行对各行政执法监督机关的专门化和职能化分离,建立各监督机关的信息交流平台,形成多向互动资源网,以促进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有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