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杀熟”行为法律问题研究

来源 :黑龙江大学 | 被引量 : 1次 | 上传用户:songtiger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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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数字时代的来临,科技在为社会发展注入活力的同时,也造成许多负面影响。生活中,经常有网络用户吐槽被大数据“杀熟”,民众在算法的束缚下深受其害。可以说,一切对用户的过度侵扰与索取,都与科技创新的使命背道而驰。科技创新的愿景在造福人类,而不是制造问题。通过分析,大数据“杀熟”行为的出现有其原因:数字鸿沟普遍存在、算法透明度低以及算法权力的异化。少数学者认为规制大数据“杀熟”行为十分困难,并将此归咎于其法律定性不明确。但本文认为,不管何种定性,大数据“杀熟”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竞争秩序是不争的事实,规制此行为可从其一般运行模式入手,对“杀熟”行为中的关键节点进行有效针对。大数据“杀熟”行为究其本质是互联网经营者滥用数据和定价算法工具的结果。为了平衡科技发展与社会公平之间的关系,通过考察研究美国、欧盟等域外国家的规制经验,密切联系中国的现实困境与立法现状,建议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传统法律规制层面着手。同时,创新探索大数据“杀熟”技术治理模式,实现对大数据“杀熟”中滥用数据和定价算法的多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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