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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和电影虽然属于两种不同的艺术,但二者之间并非是泾渭分明的。文学名著有成熟的叙述策略,塑造的形象立体典型,有大量优秀的创作素材,是电影的重要创作源泉。从名著中汲取灵感的电影不胜枚举,其中简·奥斯丁的六部主要作品均被搬上荧幕。在电影对小说的成功借鉴方面,简·奥斯丁作品的电影改编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具有重要研究价值。 以往对简·奥斯丁的文学作品研究多集中于主题内涵、人物形象、女性主义、叙事学、比较研究等角度的研究。对于简·奥斯丁文学作品的电影改编问题的研究国内外比较少见。对简·奥斯丁作品的电影改编研究不仅拓宽了对简·奥斯丁文学作品研究的广度,更延伸了对文学的电影改编研究的深度。 本文写作共分为四部分,包括绪论、正文两章和结论。 绪论部分主要简述简·奥斯丁文学作品的研究现状、文学的电影改编研究现状,指出以简·奥斯丁文学作品为例研究文学的电影改编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正文第一部分从影视美学、叙事学的角度出发,以简·奥斯丁的六部主要作品为例,从文学形象、叙事时间、情节结构、叙述语言、思想内容、商业价值等方面分析文学名著为何一再被改编成电影。利于改编成电影的名著应该从艺术层面上具有突出的“电影化”特点,思想层面上具有时代特色,名著本身蕴含着巨大的商业价值。简·奥斯丁的小说本身符合电影改编的条件,因此才具有很大的改编价值。正文第二部分以简·奥斯丁的六部主要作品为例,从人物形象、叙事策略、叙述语言、主题内涵等方面探讨小说如何被成功改编为电影。要改编成电影,就必须遵循电影的美学规律。从文字转换为声画,必须要进行新的艺术创作。电影改编取得成功的原因就在于新艺术创造在原著的基础上进行合理创新,能够被观众接受。简·奥斯丁的作品中成功的电影改编范例对于其他电影改编者而言无疑具有借鉴意义。 本论文的结论是,电影与文学具有艺术上的共通性。优秀的电影改编无不在再现原著精彩内容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声画语言努力创造文字无法描述的视觉冲击。这些是电影创造性的体现,也是改编本身的价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