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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创新作为五大新发展战略之首,成为我国的主要战略支撑。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要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实现颠覆性的技术创新,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围绕创新发展战略,全方位开展技术创新,着重突出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作用,以求带动社会整体创新能力的提高。对此,政府不断加强对企业科技创新补助力度,而政府补助资金是否有效的发挥了促进作用,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纵观国内外现有研究成果,关于政府补助对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的效应尚未形成统一结论,因此,本文结合创新理论、融资约束理论、外部性理论和金融发展理论,在已有文献基础上继续研究政府补助与企业研发投入的关系,并加入金融中介发展和直接金融发展这两个影响企业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的金融市场因素,进一步考察政府补助对处于不同金融发展水平的创业板上市公司研发投入强度的差异。本文选择创业板上市公司全部行业为研究对象,共345家企业2013-2016年的数据为样本,考察政府补助对创业板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的作用,在此基础上,从金融中介发展和直接金融发展两方面研究政府补助对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影响的变化情况。实证结果表明:第一,企业研发投入与内部现金流呈正相关关系,研发活动存在融资约束;第二,政府补助对创业板企业研发投入存在显著的促进作用,产生激励效应,即随着政府研发补助的提高,企业研发强度增大;第三;地区金融发展水平的提高显著促进了企业的研发投入;第四,从金融中介发展和直接金融发展两方面衡量地区金融发展水平时发现,金融中介发展对政府补助激励效应的影响不明显,直接金融发展显著降低了政府补助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激励效应,即金融市场发展越成熟,地区直接金融发展水平越高,政府补助对企业研发投入的促进程度降低。因此,政府不仅需要加大对创业板企业研发补助力度,还应考虑不同地区的金融发展水平,制定有针对性的政府补助政策,以便发挥政府补助资金的最优效用,同时完善银行业和证券市场的运行机制,为企业提供更好的金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