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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湖南省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现况及变化趋势,分析5岁以下死亡儿童的主要死亡原因,为制定干预对策,进一步控制和降低湖南省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提供科学依据。方法:收集湖南省2004-2009年监测地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资料,用Epidata3.0录入并建立数据库,采用描述性统计方法分析全省5岁以下死亡儿童年龄构成、死因顺位;趋势卡方检验分析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变化趋势;并采用卡方检验分析城乡儿童死前保健服务情况的差别。结果:2009年全省新生儿、婴儿、1-4岁儿童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4.4‰、7.2‰、2.6‰0和9.8‰,较2004年(8.2‰、11.3‰、3.3‰和14.2‰)分别下降了46.2%、36.6%、21.1%、和31.0%;其中城市分别由5.6‰、6.5‰、1.8‰、8.3‰下降到2.7‰、4.9‰、1.7‰、6.6‰,下降幅度分别为50.8%、24.8%、5.5%、20.6%。农村分别由9.3‰、12.8‰、4.0‰、16.7‰,下降到5.2‰、8.3‰、3.1‰、11.4‰,下降幅度分别为44.0%、34.9%、22.7%、32.0%。5岁以下儿童死亡年龄的构成为:新生儿占52.2%,婴儿占76.3%,1-4岁儿童占23.7%。5岁以下儿童主要死亡原因为出生窒息、早产或低体重、肺炎、先心病、溺水以及意外窒息等。不同年份死因构成比发生变化,先心病由2004年第五位上升至2009年5岁以下儿童死因首位,出生窒息一直是新生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主要原因,但构成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2004-2009年5岁以下儿童死前治疗比例平均为73.2%,未治疗比例占26.8%;死前诊断级别以县(区)级以上为主,占59.4%,乡(镇)和村(诊所)比例为20.8%,未诊断比例为19.6%;儿童死亡地点在医院、途中和家中的比例分别为57.0%、8.2%和34.8%;农村地区新生儿、婴儿、1-4岁儿童及5岁以下儿童死前未治疗、未诊断及在家中死亡比例均明显高于城市儿童,享受的保健服务状况较城市儿童差,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儿童年龄越大,死前未治疗、未诊断及在家中死亡的比例越高,获得保健服务状况越差。结论:新生儿、婴儿、1-4岁儿童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总体呈逐年下降趋势;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农村高于城市,城乡之间的差距依然明显。以农村地区为重点,提高保健服务利用的质量,预防和控制新生儿疾病,降低婴儿尤其是新生儿死亡率是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