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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风险投资作为一种新型的具有多重优势的融资方式逐渐被大家知晓。其不仅可以改善民营企业生存和成长的融资环境,而且进入企业董事会,参与企业管理,对企业进行监督,凭借其强大的产业、丰富的管理经验及四通八达的资源网络协助企业提供增值服务,从而影响企业治理结构。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为了突破资金瓶颈与笼络关系网络引入风险投资。然而,风险投资具有逐利性,风险投资的治理角色对企业的治理效果表现不尽相同。同时,风险投资在参与公司治理中与风险企业的矛盾也层出不穷。因此,了解风险投资对企业治理的影响,有助于深化认识、防范风险,对合理推动企业引入风险投资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回顾风险投资对公司治理的相关文献综述和理论分析,以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为研究对象。首先分析风险投资对雷士照明的治理途径,然后描述风险投资给企业带来的增值服务,进而分析雷士照明融资过程、战略整合、经营绩效等增值服务给企业带来的治理效应。通过分析发现:风险投资以雷士照明董事会为治理途径,采用分阶段投资、金融工具约束及联合投资的治理方式监督和约束企业,为雷士照明提供了增值服务,从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激励创业者,培养优秀的企业家、关注企业成长性、提高企业市场认可度以及协助企业制定战略发展方向,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但是,研究还发现了风险投资与企业创始人存在代理问题,引入风险投资可能面临企业被收购的风险。因此,本文根据雷士照明引入风险投资带来的风险,引发了五点启示。第一,企业应当利用相机治理机制,缓解风险投资与企业家的道德风险;第二,制定长远的融资计划;第三,充分了解投资者,进行风险评估;第四,设置风险投资退出障碍;第五,发展企业需要捆绑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本文希望通过风险投资对雷士照明公司治理效应的分析,重新认识风险投资的利弊,为我国民营企业引入风险投资提供借鉴和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