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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世纪下半叶至19世纪初,伟大哲学家康德以其著名的“批判哲学”在德国造就了一场“康德的革命”。而这一时期西方社会的公民伦理思想伴随着德国古典哲学迅速崛起。作为德国古典哲学的典范,康德的公民伦理思想以有限的理性存在者的公民身份为前提,建立在“自由”、“平等”、“独立”的公民权利的基础上,借助启蒙的历史理性的语境,坚信公共生活的道德规范是不断进步的,强调公民责任的重要性,以一种普遍适用的绝对命令式的态度处理道德准则介于公民生活的关系。基于此,康德进一步引申出世界公民状态的构想,以“永久和平”为前提条件,制定“完全正义的公民宪法”用以最终实现“道德目的王国”的设想。本文鉴于目前全面、系统研究康德公民伦理思想尚不多见以及伴随我国公民社会中公民交际生活的不断扩大与深入所产生的诸多公民伦理问题的现状,试图挖掘和解读康德的公民伦理思想,并结合我国当前的现实情况,提出康德公民伦理思想对中国公民社会构建的启示。长久以来,以儒家伦理为主流的中国传统伦理观念更多关注的是人的内在品质,而现代公民伦理则恰恰相反,它所关注的是公德,是人与人在公共领域中交往过程中所应遵循的道德准则和所应具有的道德品质。中国传统伦理阙失的正是现代公民伦理的价值领域。而康德公民伦理思想在一定意义上讲,作为西方比较成熟的公民伦理思想,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框架下,对于我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由于公民政治参与制度的不健全,政治表达和社会监督的渠道的不通畅等等原因所造成的公民伦理问题与危机能否得以妥善解决,具有巨大的研究价值与启示意义。本文分为康德公民伦理思想的产生背景与理论渊源、康德公民思想诠释和康德公民伦理思想评析三个部分进行阐述。第一部分:从康德公民伦理思想产生的社会背景入手,通过康德公民伦理思想的代表著作,追溯至古希腊时期,解读其对康德公民伦理思想产生的启迪,继而分析启蒙时期对康德公民伦理思想产生的直接影响,这是认识和理解康德公民伦理思想的第一步。第二部分:康德公民伦理思想诠释是本文的重点。首先明确对公民身份的认定,是康德公民伦理思想得以诠释的先决条件。之后对公民权利“自由”、“平等”、“独立”进行详尽阐述,强调“自由”作为自然赋予人类的惟一权利的重要性。在公民权利得以保障的情况下,突出强调公民责任,遵守绝对命令式的道德规则,公民“为自身立法”。同时强调“世界公民状态”作为康德的伟大构想,是康德公民伦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这是人类共同的美好愿望,但是其“永久和平”与“道德目的王国”的伟大构想却深含理论研究的价值。第三部分:全面分析总结康德公民伦理思想的特点、时代性以及现代启示,尤其最后部分结合我国当前的现实情况,探索和分析了康德公民伦理思想对中国公民社会构建过程中面临的公民伦理问题及其对策的启示,无疑是本文的研究的目的。简言之,本文对康德公民伦理思想的诠释与评析立基于特定的历史条件之下,取其精华,探索和分析出能够解决我国公民社会构建过程中出现的公民伦理问题的对策,此即本文亮点与价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