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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在国民经济中一直扮演着一个重要角色,也是国家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分支之一。首先,我国政府采购规模宏大,能够有效节约财政资金使交易成本降低,政府资金的利用率得到拉动。其次,政府采购行为是在国家权力的保障下行使的,而这其间存在着各方主体为了利益的竞争而实施的博弈行为。因此,寻租行为在政府采购中发生的频率不断提高,造成国家资金的大量流失。近年来,随着政府采购工作在我国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如果不能有效的抑制采购过程中出现的寻租行为,那么势必会导致国家公共财产和资源的严重浪费,这不仅会影响政府在广大公民心中的形象,还会严重制约着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寻租是一种自身不能创造价值却能直接获得非生产性利润的行为。它通过对利益的再分配将资金从劳动者手中转移到非劳动者手中。可以说寻租行为直接冲击着市场经济中的公平竞争原则,这不仅导致国家资金的流失,也在很大程度上败坏了社会风气,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因此,深入分析政府采购中寻租行为产生的环境、原因,才能找到抑制寻租行为发生的有效措施。本文首先对政府采购和寻租的相关概念进行阐述,分析政府采购中寻租行为发生的背景和原因,主要是因为政府采购的各项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过度干预市场、委托代理双方目标不一致及对政府采购的监管力度不够。通过借鉴西方国家在政府采购方面的经验,提出要健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规范政府采购管理过程、加强对采购人员的建设及完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等相关措施来抑制政府采购中寻租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