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核能的规模化发展,核电站卸出乏燃料的数量也日益增加。我国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确定了核燃料“闭式循环”和“核能发展必须相应发展后处理”的技术路线。为了有效推动乏燃料处理处置工作的开展,给乏燃料运输、离堆贮存和后处理等工作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我国于2010年专门建立了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制度。基金的合理有效使用是实现基金设立目的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基金收入难以应对未来乏燃料处理处置工作对资金的需求,基金支出的预算执行率过低,收支比重严重失衡,且基金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不透明的问题。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使用问题的成因可归结为以下几点:第一,基金的筹集渠道单一;第二,基金支出预算编制的依据不充分;第三,基金使用绩效过低;第四,基金使用的监督体系不完善。基金筹集渠道单一主要体现为,基金的征收对象较为单一,仅依靠核电厂缴纳基金远远达不到未来对基金的需求,且将核电厂的实际上网销售电量作为基金的征收依据,从而导致基金收入额呈现不稳定的状态。而基金支出预算率执行过低除了预算支出执行力度不够以外,主要是预算编制存在问题,包括预算编制的规范依据不合理、预算编制的实践依据不足等。关于基金使用绩效过低的现象,可解释为:技术条件的限制导致乏燃料处理处置工作量受限,进而基金支出额较少。基金监督体系主要包括基金使用的内部监督以及公众监督,而这两种监督各自存在不足,导致基金使用过程不透明。除上述原因以外,还存在一些深层次的因素可能会间接影响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的使用现状。一是基金的管理模式,只有在管理机制相对完善的情况下,资金才可能得到有效的管理。目前我国乏燃料基金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导致基金使用效益并不高;二是乏燃料处理处置事项的管理主体,当前我国的乏燃料事项由政府负责,根据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项目的审批规定,后处理厂建设项目承担单位开展前期工作才能使项目获批,这造成一方面项目承担单位没钱开展前期工作,一方面国库里闲置了大量的乏燃料基金;三是公众对乏燃料处理处置项目的认可度,公众对基金项目的不认可除了归咎于邻避效应以外,还在于项目实施前没有做好公众的沟通工作;四是基金的增值保值问题。对我国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的使用问题及其成因有了准确把握后,结合改善基金使用现状的考量因素,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建议。一方面改变基金现有的征集模式,不仅是征收标准的合理改变,还有基金征收对象的增多;另一方面就是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发挥基金应有的使用效益。主要通过改善基金支出的预算编制情况以及提高公众对乏燃料后处理项目的认可度。除此之外,为了有效改善我国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的使用现状,必须尽快健全基金的管理机制。对此,可考量其他核电国家的乏燃料处理资金管理模式,总结其利弊,然后结合我国的实践情况,逐个解决基金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此提高基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