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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结构是指在公司法人资产的委托—代理制下规范不同权利主体之间权、责、利关系的制度安排。但是,中国大多数企业对此还十分陌生,系统地联系实际地探讨这一问题,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十分重要。中国在刚刚开始履行其加入WTO时所作承诺的同时把公司治理作为政策重点,这本身就是一个强烈的信号:政府决心致力于推进市场化改革。这便是本论文的选题背景。 公司治理结构的研究是一个庞大的课题,因而本论文拟以我国国有上市公司为对象展开讨论。为了深入研究问题,作者遴选了“扬子石化”作为分析案例。 为什么选择“石化扬子”作为国有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分析案例?“扬子石化”作为国有上市公司经济机体上的一个经济细胞,具有一般意义;从特殊意义来讲,“扬子石化”作为特大型国有企业,可以看作是国有上市公司的一个缩影或者样本,可以看作我国国有上市公司特殊类型的一个代表与象征;个别地讲,“扬子石化”,无论是其生产规模、管理水平,还是销售收入与利润水平,都可称为国企的栋梁,石化行业的代表。然而迄今为止,尚未见一篇对这一公司治理结构进行系统综合研究的报告或者论文。 公司治理结构理论发端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在将近一个世纪的发展中,企业制度的日臻成熟,公司治理结构理论可谓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成熟版本。中国推行的现代企业改革与西方国家走过的现代企业制度的道路不同,中国企业没有经过业主制、合伙制的发展道路,而是肩负着沉重的历史重负进行公司制改造的。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明确,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这是国企改革从人治走向法制的一个重要开端。我国石油化工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特别是公司治理结构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通过对“扬子石化”公司股本构成、公司组织构成、董事会与独立董事、监事会、员工在治理结构中的地位以及高层人员薪酬与激励机制六个方面的考察,我们认为该公司在公司治理与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如何提升与强化企业的治理水平?在当前我以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完善产权关系、调整权力结构;二是通过董事会改革而完善公司决策机制;三是建立一个能够担负监督职能的监事会;四是建立市场化的、动态的、长期的激励机制;五是通过创新职代会在治理结构中的作用,发挥广大职工民主管理的作用。 作者强调,公司治理结构的建设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企业的内部治理,即建立一整套以公司法人资产的委托一代理制下规范不同权利主体之间权、责、利关系的制度体系;二是企业的外部治理,即培育出一个良好的经济环境,使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制度安排能够运行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