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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崛起,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外出旅游日益成为人们最重要的休闲娱乐方式。乡村旅游以其独有的特性成为城镇居民快节奏工作、生活之余放松身心的首选。20世纪90年代后,这种产业模式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展开。但是,乡村旅游在创造财富的同时,分配不公的现象也引起了政府和业界学者的广泛关注。我国农村土地转让存在制度缺陷,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乡村社区天然缺乏资金和产业经验;社区居民劳动技能低下……种种因素的制约使社区居民在乡村旅游的利益分配中居于非常不利的地位。这与我国目前大力提倡的“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构建和谐社会”政策目标是不符的。因此,如何在乡村旅游的开发过程中构建一种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不仅具有完善旅游理论的意义,而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成都市三圣乡乡村旅游开发为例,从社区居民参与的角度研究乡村旅游开发的利益分配机制。本文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阐明研究问题的由来,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阐述了研究意义。第二部分为相关概念及研究进展,对国内外乡村旅游、社区和社区参与的概念进行了对比和分析,明确了本文的研究范围,并对国内外社区居民参与乡村旅游的理论研究进行了总结,指出要从偏重经济学的角度研究社区居民参与乡村旅游开发的利益分配机制。第三部分为宏观理论研究,分析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地租理论在乡村旅游开发中的应用,指出社区居民获取利益的主要形式以及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为微观理论研究,应用利益相关者理论明确乡村旅游开发中的利益主体,并从博弈论的角度分析各利益主体的博弈策略。第五部分从宏观和微观分别对成都市三圣乡社区居民参与乡村旅游开发进行研究,总结利益分配形式,定量分析社区居民的认知和感知态度,指出其博弈策略;并对三圣乡社区居民参与下乡村旅游利益分配机制进行了解释和展望。第六部分对全文做了简要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