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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步伐加快,养老问题已然成为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而我国社会保障和养老保障机制不健全,再加上计划生育国策的长期实行导致我国大部分家庭逐渐演变为“四二一”结构,家庭养老不堪重负。除了积极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一些辅助手段的采用也是极有必要的,而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制度作为养老方式的补充应运而生。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适用人群主要是有房却少钱的老人。他们用其住房作为担保,向贷款机构申请反向抵押贷款,一次性或定期获得一笔稳定的现金以保障老年生活,直至他们去世,该房的所有权直接转归贷款机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在国外历经了几十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成熟的金融产品,更被实践证明是一种有效的养老方式,然而目前在我国却因为种种因素还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这种制度本身又符合我国的现实国情和需求。在这种现实情况下,笔者将选题定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制度的法律研究,通过对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制度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致力于在法律层面上解决相关的问题,以利我国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制度的发展,接下来是本文的研究思路以及主要内容:本文首先介绍住房反向抵押的概念和特征,并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将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制度与相近的几种制度进行对比,从而揭示其与众不同的好处;其次,本文分析了住房反向抵押制度的发展历程和制度需求,阐述住房反向抵押制度在我国发展的必要性;再次,本文分析了在我国开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可能面临的法律障碍,着重阐述了该制度的设计与我国现行土地制度相冲突的一系列问题,其运行模式中的担保方式与我国现行民事制度不相适应处以及我国保险相关法规在反向抵押制度方面的不足,得出结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在我国顺利开展的前提是铲除这些法律障碍。最后,本文主要针对分析得出的法律障碍提出一些制度构建,主要包括:引入“土地年租制”的土地管理制度、设计农村住宅及其宅基地流转方式、转变“小产权”为“大产权”等解决方式,引进让与担保制度来完善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制定《住房反向抵押抵押贷款保险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