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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村位置在林业资源丰富的湘中地区,始于2007年开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其中集体林权改革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主体改革,其主要核心内容是确权发证,即将林山林地确定产权归属所有,明确受益人。然而在勘界确权发证主体阶段,村民对林改保持观望态度,面对当地林业工作员热火朝天的勘界确权的行为也保持着淡然冷漠的态度。林改勘界确权基本完成后,L村林改进入配套措施阶段并实施一系列惠农措施,维护与提高林农自身利益,从而林农对林改的态度发生转变,由前一阶段的淡然冷漠逐渐转变到热情参与。通过笔者的驻村调研发现,林农对林改态度转变的原因有四个方面:其一,林业政策的绩效诱导;其二,林农“有限理性”下的参与;其三,村委会的推动;其四,村庄精英的人格与魅力。透过这些原因的背后,其根本原因是林主体阶段(勘界确权发证)时期,林改的推动主要是以行政手段为主“单中心治理”模式推广,而在林改配套措施在维护林农利益与调动村庄各种力量的基础,实行“多中心治理”模式推广,即由政府单中心模式向政府、林农、村委、村庄精英等多中心转变。最后,本文在分析林改对村庄秩序影响的基础上,期望能在以后林区的村庄治理中提供一定程度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