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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举报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部分。检察举报从设立以来一直是各界研究的热点。随着2009年4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检察举报制度也将在不断完善中发展。但就目前来看,其间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本文从我国举报制度的立法与司法角度出发,着重从《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的角度切入,通过举报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并结合国外立法和实践状况,对我国举报制度立法、《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的完善、以及相关法律制度改革进行思考。导言部分主要引出写作的意义及目的。第一部分主要是由案例对检察举报问题的提出。本部分内容包括对举报制度问题的提出,对《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的宏观评价,对恶意举报相关概念的提出以及我国目前对检察举报制度的理论争议的论述。第二部分主要针对我国司法实践的情况,从立法和司法实践的角度分析了检察举报制度在我国的现状。其中,包含了对《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的问题分析、相关法律制度的缺陷分析、对举报人报复陷害的问题介绍以及对恶意举报的分析。并从社会价值取向、检察机关的举报执法价值观以及恶意举报成因的角度分析了举报制度问题的成因。第三部分主要针对我国在检察举报制度方面的立法不足,介绍了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和历史沿革。同时,对我国检察举报制度的历史沿革,检察举报制度在建国后的逐步确立进行了简要介绍。本部分主要通过国外在举报制度立法上与我国立法的比对,对国外先进经验进行评析借以对我国检察举报制度的完善提供可借鉴的方案。第四部分从观念、立法、工作机制改革以及相关配套措施的完善之角度,对我国检察举报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思考。在本部分主要提出,以检察机关工作机制及其观念的转变来带动社会对举报制度的观念、以完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为现实目标、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为必要条件、以创新检察机关工作机制为有效手段是完善我国检察举报制度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