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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是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基础,是破解食品药品监管能力薄弱等瓶颈制约的重要举措,更是新形势下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途径。随着政府职能更多地转向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更加凸显,不仅肩负着保障人民饮食用药安全的重大责任,更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的历史使命,可以说,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是社会各界期盼已久、顺民意、合民心的重大决策。 本文从分析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出发,结合沈阳市食品药品体制改革及监管工作的实际特点,分析了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一是从垂直体制到分级管理过渡阶段产生了弊端;二是执法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不适应当前执法工作需要;三是监管人员与行政相对人数量不匹配;四是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技术支持体系尚未建立完善;五是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进展不均衡。根据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分析得出四个方面的原因:“翻烧饼”式的2次改革对监管工作造成了巨大的冲击;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专业人员及装备配备不足;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建设滞后;地方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视程度不均衡。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就完善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对策和建议,一是建立完善权责利相统一的监管责任体系;二是建立完善应对及时、反应迅速的食品药品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体系;四是建立完善食品药品监管社会共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