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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频率越来越高,严重刑事案件数量也在不断增加,未成年刑事案件的不断增加导致我国现行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面临着严峻挑战。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栋梁,是祖国未来的希望,作为特殊主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关系到其权益保护问题,在刑事司法领域中具有特殊性,也是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热点话题。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圆桌审判是根据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采用灵活性与严肃性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审判的庭审方式,这种审判方式采用的是圆桌式审理,而不是以前的法庭式审理,采用了“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始终采用“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路线来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将人性化理念贯穿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的全过程。充分体现了我国刑事司法中的人文关怀,所以受到了司法审判部门的广泛认可。经过数十载的发展,目前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中已经广泛运用了圆桌审判方式,在刑事审判中独树一帜。但是,圆桌审判方式实际应用中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本文通过对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圆桌审判机制现状的研究,发掘实践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借鉴国外成功的审判做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圆桌审判方式,进而为推动整个未成年人刑事圆桌审判程序的完善提供参考。本文共分六部分,通过对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圆桌审判模式的渊源,在我国的实践与探索进行研究,发掘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做法,提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圆桌审判方式的思考。文章第一部分是关于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圆桌审判机制存在的理论基础进行研究。圆桌审判方式的改变不仅只体现在庭审布局和形式上,更强调了刑事诉讼谦抑性以及人文关怀等法律理念,能促进未成年犯罪人更好的重塑和恢复人格。目前未成年犯罪案件审理中已经在大量使用圆桌审判方式,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说明圆桌审判的存在是合理和有价值的,能体现出法律的人道主义。因此本章试图通过对圆桌审判制度概念进行定义,以及作为诉讼程序的一种,未成年人案件的刑事诉讼应该遵循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从而对圆桌审判存在的理论基础进行系统阐述。文章第二部分是关于对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圆桌审判方式的渊源以及在我国的实践与探索进行研究。圆桌审判并不是我国固有的制度,而是对世界上一些国家的理念进行引用而形成的适用于我国少年司法的一种制度,该制度在我国一经适用,就引起学界和司法实践的广泛关注,继而成为迄今为止在我国涉少刑事审判案件中一种广泛适用的制度。文章第三部分是关于对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圆桌审判方式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圆桌审判制度虽然在我国已经经历了二十多年的实践,并已被大部分的法院少年审判所应用,但是该制度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因为没有一部现行法律进行约束和引导,呈现出一种做法不一、茫然无序的状态,也出现了许多的问题,本章即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和归纳,以期对系统阐述圆桌审判制度进行论证。文章第四部分是关于对国外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的经验分析。未成年犯罪对世界上每个国家而言都是重要的社会问题,现在很多国家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程序从理论到实践相对来说比较成熟,因此借鉴和吸收国外的先进理论,对丰富完善我国的圆桌审判机制大有裨益。文章第五部分关于完善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圆桌审判机制的思考。通过对圆桌审判机制的历史渊源进行探究、对概念特点及适用原则进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讨、对国外相关理论方法进行借鉴从而引发对如何完善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圆桌审判机制的思考。本章主要通过对圆桌审判纳入立法的建议、统一案件适用范围、统一法庭的布局、明确诉讼参与人的范围、增强法庭教育功能、建立专业的少审法官队伍几个方面进行思考和分析,以期构建起完整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圆桌审判机制。文章最后一部分是结语,总结全文,再次肯定了圆桌审判方式对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所起的作用,同时表明了笔者作为一名少审法官,希望通过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圆桌审判制度的探索与实践,使其制度化、规范化而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