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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信用风险就是银行业,乃至整个金融业最主要的风险形式。在我国现行金融体系下,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和证券公司的发展起步较晚,至今市场规模较小,以商业银行贷款为主的间接融资方式占主导地位。这种融资方式决定了:一方面,金融风险主要集中在商业银行业,金融风险管理的重点因而也在商业银行业;另一方面,由于利率和汇率都没有市场化,金融产品有限,证券市场规模小等原因,信用风险就成为我国银行面临的最严重的风险。造成了我国银行资产质量差、流动性低、资本充足率不高、银行资产收益低等一系列严重后果。另外,在我国,信用风险的另一突出表现就是风险过于集中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到2004年底,尽管中、建两行经过国家注资等行政性措施的介入,不良贷款率已经大大下降,但是,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总额和不良贷款率仍然达到了15932.35亿元和14%。众所周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的核心和国民经济的命脉,是我国银行体系的主体,其资产总量占到我国银行体系全部资产的60%左右,因而它们在我国经济金融发展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如何不仅直接影响我国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而且代表和反映了我国整个金融体系的国际竞争能力。因此,鉴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特殊地位以及其堪忧的经营状况,从1998年起,以国家发行2700亿特别国债补充资本金为标志,到2003年450亿美元注资以及2004年中国银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挂牌为止,我国政府及银行自身采取了一系列行动,即围绕着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产权改革、内控机制等进行了大量改革。从根本上来说,这些改革的目的不外乎解决两大问题,一是如何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效益;二是如何对银行的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相对来说,第二个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因为银行风险如果控制不当,即使目前银行的某些财务指标达到短期的达标,也无法保证银行的长期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