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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胡斌飙车案在国内外引起很大的轰动,学者们的目光也聚焦在了这一问题上,人们不禁想问为什么在中国会发生这样的案件更重要的是在这一案件发生后为什么中国当时的现行法律会没有相应的法规加以明确的规制,这不仅引起了学界的广泛争论还促成了我国刑法的修正,在这样的大势所趋之下《刑法修正案八》应运而生,并最终以危险驾驶罪规制了这一犯罪形态,但是虽然在表面上我们是可以拿这一法条来规制这一犯罪形态但是其内容的空洞以及限制的较为宽松并没有起到真正的防范并规制这一犯罪的目的,因此我们就需要有针对性的弥补我国法律在危险驾驶罪方面的不足,而本文的主要侧重点则是对飙车即竞速驾驶方面的讨论,以祈求能够完善我国在规制飙车方面的法律,更好的维护我国法律的尊严,并更好的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促进我国法律体制的完整尽自己的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