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前,各地基本形成了以标准工时制度为主体,特殊工时制度为补充的企业工时管理模式。行政部门的特殊工时审批制度是保证特殊工时实施的重要保证,是约束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的标尺。随着我国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环境变化,而涉及到特殊工时制行政审批的全国性立法迟迟未出台,再加上企业以利益为趋势,职工维权意识单薄等原因,因特殊工时引发的劳动争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本文以特殊工时制度为依据,立足于劳动法学,以本人从事特殊工时行政管理的实践案例为典型样本,利用文献研究法、调查法、个案研究法、经验总结法和探索性研究法展开研究。首先对国内特殊工时的含义、适用范围做了明确解释。然后详细介绍了几个典型国家的工时执行情况,由于不同的价值理念和不同的社会经济环境,各国的工时管理有所差异,分析比较了国内外特殊工时管理模式,发现我国特殊工时制度在工作时间界定、工时概念和适用范围的界定有待进一步明确,对违反工时制度的惩处监管等方面有待加强。再次重点探讨了德州市特殊工时的实施情况,从制度层面、行政部门层面、企业层面、职工层面等多方面分析总结了实施过程中问题及其原因。最后得出了德州市特殊工时管理模式的优化建议,国家应在制度方面进一步完善,德州市应该加大宣传力度,行政审批部门工作继续做实做细,工会真正负起责任,劳动监察加大监察力度,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等应对措施。本文创新点是以作者实际工作经历为基础,通过实地调研德州市有代表性的企业实行特殊工时的现状,对德州市特殊工时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层次挖掘,从而在制度、行政审批、工会等各方面对德州市特殊工时管理模式提出优化建议。特殊工时管理中的潜在问题仍需要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