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由于城市人口不断增加以及城市的日益发达,人们对城市土地的需求仍然逐步上升,城市的发展依然是以外围扩张为主要模式,城市的土地利用规划也是基于这种城市扩张的背景而进行的。
在以政府为主导下而进行的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中,由于政府盲目追求土地的经济效益,以及政府本身决策资源的有限性,使得土地资源浪费及破坏现象严重,主体利益与公众利益遭到忽视和侵害。究其原因就在于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中公众参与机制的不完善,公众参与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程度不高,公众参与也流于形式,最终造成公众参与行为的缺失。
建立和完善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公众参与法律机制,应对参与的主体进行合理的界定,明确社会公众的参与权利和政府的义务,并通过对信息公开制度、听证制度以及权利救济等制度的完善,给予公众参与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法律程序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