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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质押制度是《物权法》规定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使我国目前处于闲置状态且数额巨大的应收账款,能够质押给银行取得贷款,降低银行风险。因为在银行实务中,虽然不动产抵押贷款和保证贷款占银行贷款总额的比重很大,但这两种方式都有致命缺陷。前者体现在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受到条件限制,后者则是保证贷款相对担保贷款也存在诸多不足。不过目前应收账款质押制度在实践操作中,由于《物权法》对应收账款质押制度设计过于简单,大多是原则性规定,存在诸多不足。因此如何在制度层面和操作层面加以完善,降低银行风险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本专题总共分为三部分,研究主要围绕解决和防范应收账款质押在银行实务中出现的问题这一中心议题逐渐展开。首先第一章,结合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实践对应收账款质押在银行实务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风险进行阐述。其次,第二章是在广泛研究相关著作、材料、论文的基础上,分析,并运用比较学的方法,一方面从应收账款质押法律制度层面对上述问题进行深层次的研究和分析,另一方面以实务中应收账款质押三方主体的角度,研究实务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风险。最后作为本专题核心的第三章,在前两章提出问题、分析问题的基础上,针对应收账款质押在实务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提出完善的建议和对策。其中,在改进的建议及对策部分,笔者从法律制度和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两方面进行陈述。法律制度方面包括立法体例、登记制度等,对于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主要分为银行贷前和贷后,针对这两个阶段的风险提出一些新防范措施,以更好地推进银行金融创新和业务经营,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