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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被认为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也是保险业提升竞争力的核心所在(李维安,曹廷求,2005)。本文基于结构方程模型,对我国保险公司治理与公司绩效的关系及作用机制进行了初步探究,试图通过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方法,探索我国现存的主要公司治理因素是否发挥了实质上的作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目前国际上对公司治理与金融机构绩效的研究大多集中在银行,同其他金融机构相比,保险公司具有资本结构高负债性、债权人(保单持有人)的分散性、保险产品专业化和保险合同长期性等特征,这些特征决定了保险公司在公司治理的过程中,不仅要关注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更要将保单持有人的权益放在首要位置。近几年来,保险公司治理问题日益凸显,部分保险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缺乏科学性和全面性,管理层的决策和投资行为过于激进,导致资产与负债的严重错配,以至于公司甚至整个保险行业存在潜在的资金流动性不足的隐患;一些保险公司的内部治理制度不完善,大股东控制的问题严重;监事会的作用得不到体现;部分公司的偿付能力达不到标准,给股东、保单持有人甚至保险行业带来隐患;保险公司频频在资本市场进行资本操作,同时保险产品内嵌其他金融产品,加大经营杠杆,行业风险快速积累并交叉传染其他金融行业,建立健全良好的保险公司综合治理系统体系刻不容缓。本文在对国内外现有的学术研究和基本公司治理理论的梳理的基础上,从我国保险公司的治理的特殊性出发,论述分析我国现有的公司治理机制中的重要治理因素以及各个因素对公司经营绩效可能存在的影响路径,并提出四条研究假设。在实证部分,本文使用建立结构方程模型(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ing,SEM)的方法,将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机制分为内部治理机制和外部治理机制两方面,内部治理机制包括股权的结构安排、董事会的运作情况和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三个层面,外部治理机制涉及来自外部监管机构的监管、保险市场因素和媒体监督三个方面,本文所构建的结构方程模型中包含股权分散性、董事会运作有效性、监事会监督强度、外部治理机制和公司绩效五个潜变量(latent variable),并基于理论分析和实际情况分别选取对应的观测变量对潜变量进行量化,通过手工收集和整理获得相应的数据,删除缺失数据后,最终获得有效样本266个,其中包含53家人身保险公司,38家财产保险公司,样本中的保险公司的保费总收入合计占我国保险市场的95%以上,能够代表近年来我国保险行业的总体情况,并且满足建模的基本数据量,基于理论部分的分析构建结构方程模型对假设进行验证。实证的计量结果表明,在内部治理机制方面,提升董事会的运作效率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绩效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当股权结构相对分散和来自监事会的监督压力较大时,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能够得到改善,董事会的运作效率提升;在外部治理机制方面,来自外部监管、市场力量和媒体的监督能够对内部治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最后,在结论和建议部分,本文针对实证的结果并结合我保险行业治理现状,从如何控制股权集中度、改善董事会治理结构、提升监事会监督作用和完善外部治理等方面提出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