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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战后,兴办农业学堂,发展农业教育,推广蚕桑教育的兴农思想已成为朝野共识;同时清政府于光绪三十年(1904)一月公布的《奏定学堂章程》,宣告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推行新学制,并督促各省因地制宜速设实业学堂,也成为豫省开展蚕桑教育的法令性要求。一方面,巨额战争赔款的摊派,以及随着新式军队的建立大量分派而来的协饷任务,使得本就贫病交加的中原地区陷入了更为困难的境地;同时清末寒冷期所带来的恶劣气候,对传统落后的河南农业生产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打击,于是广开利源成为当时豫省地方官员的首要任务。另一方面,蚕丝市场的繁荣也为豫省主动发展蚕桑提供了重要动力。不仅国际、国内两个巨大的蚕丝市场对蚕丝的需求量呈现逐年增加的态势,在清末的二十年间,蚕丝价值也在波动中持续走高,并且其价值往往比传统稻麦等农作物高出数倍。因此在豫省传统的农业生产已无法正常维持的情况下,蚕桑由于其本身昂贵的价格,以及相对稳定并持续走高的发展前景,蚕桑业成为地方官员以及诸多有识之士眼中挽救豫省经济的一项亟待发展的实业形式,得到了各府县官员,地方绅士,以及清末归国留学人士的大力支持和参与。清末十年间各类蚕桑学堂在豫省各府州县广泛建立起来,主要包括蚕桑学堂、蚕桑讲习所、蚕桑传习所三类,三者办学目的,办学模式,教授内容各有侧重,其中以蚕桑学堂为主,数量最多,分布最广,生员最多,办学效果最为明显。自1904年癸卯学制实施以来,到1911年短暂的数年时间内,豫省在蚕桑教育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也对本省蚕桑业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与激励作用,不仅培养了一批蚕桑方面的专门人才,在新法饲蚕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也放大了地方产业的优势,带动了一些主要蚕丝产地原本未曾受到重视的山蚕的饲养。然而当时复杂的社会历史环境,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豫省蚕桑教育及蚕桑业的改良与进步。一方面,接连不断的宗教、会党、民众起事以及席卷全国的义和团运动,使豫省在清末十年内社会动荡,人心浮动,生产废弛;另一方面在与政绩相挂钩的考稽制度之下,地方官员急于求利,未曾考察土性、地区环境,即盲目地大量引进湖桑,导致了人力物力方面极大的浪费;此外,新学制初步建立,在施行的过程中,大的政策上始终在进行不断的调整,对地方学务的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困难,而不仅新兴学科在教学方法上仍处在探索阶段,官立学堂以官领学的模式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堂的有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