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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古代先哲们看来是人之立身之道、修业之本,更是国之立政之基。现代性语境下,较之传统诚信单一的伦理内涵,现代诚信是道德诚信,也是法律诚信。即诚信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行为要求,体现了公民和法人之间的一种契约精神、理性精神和公正公平精神。伴随我国社会从传统农业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的过渡与经济体制由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深化,当今中国社会进入全面转型时期。处在这一阶段下,旧的价值体系已不能有效调控社会关系,而新的价值体系的构建又尚未完成。这一尴尬局面的直接后果就是,由于缺乏主体性社会意识对现代诚信内涵和外延解读的正确指导,造成社会诚信缺失的层出不穷,甚至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出现了社会的诚信危机。社会转型期的诚信危机犹如一块巨大绊脚石,严重制约了我国伟大社会主义事业顺利进行,成为我们当前尤为迫切需要有效解决的重大理论问题与现实问题。 本文在界定“诚信”的基础上,对社会转型期诚信危机的内涵进行了探讨,并试图通过伦理学、经济学、心理学和发生学的学科理论审视对诚信危机有一个客观、全面、清晰的理性认识。然后详尽论述了社会转型期诚信危机在当代中国社会生活领域和个人生活领域的具体表征及其危害。再立足国情,从经济根源、政治根源、文化根源与制度根源这四个角度对现阶段我国出现的诚信危机进行了根源探寻。最后对重塑诚信社会,构建社会主义诚信文明的若干对策进行了积极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