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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是指劳动关系中的农民工所享有的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作为农民工收入的主要来源,对农民工及其家庭成员的生活和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国《宪法》、《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等多部法律都有对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规定,更不乏针对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的立法,特别是关于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劳动报酬的立法。但是,过低的立法层次导致对农民工劳动报酬权配套保护的欠缺,这将直接影响农民工生存和发展的实现程度,乃至影响我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和进步。同时,以GDP增长率为考量的政绩观以及降低农民工工资成本为手段的企业效益增长理念严重阻碍了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的实现。面对此,笔者以经济发展为视角,运用实证分析以及比较研究等方法展开研究。
本文首先明确农民工劳动报酬权与经济发展相互关系的基本理论,继而通过具体数据解析我国农民工劳动报酬权保障现状并从观念、经济模式和社会结构等方面深入剖析农民工劳动报酬权保障不力的原因。最后笔者尝试就构建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民工劳动报酬权保障制度提出一些可行的路径设计,包括完善农民工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农民工劳动报酬增长机制和健全农民工劳动报酬权救济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