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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徙自由权是现代法治国家公民应当享有的一项基本人权,为各国宪法、法律及国际性人权文件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所接受。我国1954年在宪法赋予了公民迁徙自由权,但195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使我国公民从实质上丧失了迁徙自由。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及世界政治经济的融合,人们对权利的要求也日益迫切。迁徙自由权这一应然权利也在学界和民众的呼声中日益被关注。因此,研究迁徙自由权入宪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采用的狭义迁徙自由的概念,通过对迁徙自由权在我国的发展历程,探讨我国恢复公民迁徙自由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迁徙自由权入宪的价值所在,来寻求在我国实现公民迁徙自由权的最佳途径。本文第一部分分析了迁徙自由权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第二部分是对迁徙自由权的一般理论进行梳理。本文是从狭义的迁徙自由权概念出发对其基本概念进行了阐释,然后分析了迁徙自由权的属性和一般语境。第三部分聚焦了我国公民的迁徙自由权。追溯了迁徙自由权在我国的曲折发展过程,而且在这样的一个曲折的变化过程中,是有着其内在的多重因素的第四部分是本文的重点内容,笔者将法理、积极履行国际义务、社会三个方面详细阐述迁徙自由权入宪的价值。第五部分分析了迁徙自由权入宪的可行性依据。第六部分从制度层面对我国迁徙自由权的实现提出了建议。本文运用了价值分析法、历史考察法、比较分析法等多种研究方法,综合运用宪法学、法理学以及人权方面的理论,对迁徙自由权做了一个较为全面系统的分析。在迁徙自由权入宪的法理价值部分,本文做了较为详细的阐述和论证,希望能在这部分有所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