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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赈这股民间慈善力量,一直活跃在晚清救灾赈济舞台上。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江北水灾,义赈成为此次救灾活动的重要力量。梳理此次义赈活动的历史面貌,有利于我们在更长的时间范围内认识、理解义赈的历史意义。本文力图呈现义赈在清末最后几年的景况,分析新兴因素在义赈系谱中扩散所造成的影响,探讨义赈逐渐衰落的原因。文章除了绪论和结语外,主要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描述此次水灾的灾情灾况,分析灾情壅于上闻的原因,探讨两江官府救助水灾的措施。灾情趋于严重以后,灾区百姓外逃求生和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让两江官府认识到水灾之严重。尽管官府在九月份就已着手查堪户口,但官赈流于表面,效果不佳。在无奈之下,官府请求义赈参与赈济活动,以补官赈之不足。第二部分主要是梳理官赈从实行“化官为义”到“官义合办”的过程。官赈引入义赈的组织方法实行,惜无一支成熟的赈务队伍,使得“化官为义”无效果可言。情急之下,官府将官赈资源纳入义赈框架内运作,由义绅主导赈务。华洋义赈会也积极参与赈灾活动,在三方合力下,赈灾取得较好的成果。第三部分主要是分析清末最后十年义赈在募捐口号、募捐方式和收捐网络上的新变化。清末学生、妇女、商会、报馆等新兴力量开始广泛参与义赈募捐,使得义赈在新时代背景下呈现出别具一格的新特点。第四部分主要是探究义赈组织存在的制度性缺陷。义赈这种民间慈善活动自兴起至本年,已活动将近四十年。时至本次水灾,义赈募捐已尽显疲态。这次赈灾活动可谓盛极一时的义赈在衰落前的回光返照。个中原因,与义赈组织的制度缺陷有莫大关系。财务制度不够明晰、没有完善的奖惩机制等都是导致义赈衰落的重要原因。概而言之,义赈这种民间慈善活动,在晚清国家动荡无力赈灾之时,为救助灾民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义赈亦通过救灾活动获得国家的合法性认同。但是,协赈公所这种组织形式,在时代发展中逐渐落伍,不能及时完善自身的制度性缺陷,最终导致义赈的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