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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心理危机管理体系在逐渐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个由学校、学院和学生构成的三级工作网络: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是学校一级领导力量,它协调着各部门和各学院的危机管理工作;学院作为二级管理单位在整个学生危机管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学生作为第三级被服务团体和个人也积极地配合支持院系的管理工作。院系在整个管理体系中作为中间力量,承担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对高校心理危机管理的研究逐渐深入,高校在学校一级的制度建设、队伍培训、预防干预、后期支持等方面已经比较健全,具备了一定的能力。处于二级单位的院系心理危机管理工作在制度、内容等方面的研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院系作为高校最基层的工作单位,与学生的关系最密切,是学生的教育者,是高校一切政策的具体实施者,也是高校心理危机管理的最终执行者、支持者和促进者。院系在高校心理危机管理中的定位即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预防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辨别问题、转介和协助干预工作。学院作为高校的基本组成单位是大学生最好的管理者,因此院系心理危机管理是必不可少的,对于高校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院系心理危机管理研究有助于提高学校管理者和师生应对危机的能力,能促进和维护师生心理健康;保障整个高校的发展、稳定以及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可以促进平安校园和和谐校园的建设;有助于提高学校的自身形象和社会声誉。如何构建高校院系心理危机管理独立机制是当前高校需要研究的课题,因此本文选择院系的心理危机管理作为主题研究,在综合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对院系心理危机管理工作的现状对比,找出不足之处,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本文的中心观点是建立内容完整、目标明确、职责清晰的二级院系心理危机管理体系,起到心理危机预防,干预,恢复管理的功能,提高院系心理危机管理的工作内容的专业性、科学性和有效性。首先是建立专业科学的危机预防体系,可以通过课程、讲座和生动有趣的活动来维护师生心理健康。其次在危机干预方面,学院要建立各项危机干预制度:建立危机干预工作体系,完善危机干预流程;干预工作中重点研究自杀和事故死亡等创伤性突然死亡事件的干预管理,进一步完善危机干预体制。第三,建立健全的院系心理危机管理各项工作机制保证危机管理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包括院系负责人制度、院系联系人制度、辅导员制度、班级心理委员制度、队伍建设培训制度、报告制度、档案保密制度和承诺书签订制度、值班制度、监督管理制度等。第四,建立以院系为主导的心理危机管理工作网络,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管理工作是非常复杂的,需要在学校一级管理部门领导和指导下,多部门配合完成。因此学校危机管理须建立院系与其他部门互相配合的工作网络,比如学院同教务处、学生处(部)、保卫处、后勤部、校医院等职能部门之间要密切联系,在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中院系要配合其他部门,也可请求其他部门的帮助和配合,各部门各施其职、各尽其能、通力合作,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院系心理危机管理研究旨在提高院系危机管理能力,提高院系同学校其他部门的协调能力,提高大学生的人格素质和情商,保障学校安全和谐的教学环境,最大限度降低危机事件的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