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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社会产生以来,迄今已有250~300万年的历史。从原始民主制度到现在的社会主义民主,中国在社会管理和国家管理方面已经基本实现民主,邓小平同志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因此民主的发展关系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而作为社会自身力量的代表——非政府组织是如何运用协商民主理论在自身的发展中不断前进的是值得我们研究的。从目前的改革进程看,中国的改革在经济领域己经基本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政治领域,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改革方向也己经确定;当今,改革的重心正从经济领域转移到社会领域,一个被称为“社会改革”的新历史阶段正在慢慢拉开序幕,而社会改革虽然是由政府主导的,但是最终离不开社会自身力量的推动,只有在政府、市场与公民社会之间建立一个有效互动网络,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才能进一步推动民主化,从而实现社会的大变革。本文研究的目的就是从协商民主的角度分析非政府组织存在的合法性,以及这类组织在中国的发展概况和非政府组织与政府之间的协商合作,从而确定非政府组织发展的未来方向。自进入社会高速发展的时期后,经济的迅速发展带来的巨大社会变革使得原有的社会结构逐渐解体,社会重构势在必行。我国在进入改革开放时期之后,经济、政治、文化及社会等诸方面发生的变化可谓突飞猛进。发展的本质就是旧事物的灭亡,新事物的诞生。旧社会结构的解体,必然由新社会结构来代替,那么作为社会重构的重要力量的非政府组织的产生正式顺应了社会大变革的趋势。相比西方和中国的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我国都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同时很多专家学者也指出:中国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西方概念的非政府组织。但是全球化趋势下,非政府组织的发展需要走出国界,同时西方协商民主理论在20世纪后期的兴起,也预示着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将会成为未来的研究方向。本文站在协商民主理论的高度,纵观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是极具理论意义的。本文立足协商民主这个视角则是考虑到,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离不开与政府的博弈,在博弈中协商民主理论的运用则会更加具体实际,我认为,未来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能否顺利,与能否建立非政府组织与政府和谐关系有着必然联系,而二者关系能否在协商民主理论基础上建立,也关系着未来非政府组织在我国社会改革前进道路上所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