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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国进行住房分配制度的市场化改革以来,住房市场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城镇居民通过购买普通商品房和其他政策性住房等市场方式改善了居住条件。但我国住宅价格的连续上涨已经使越来越多收入增长无大变化的居民感到购房的压力很大。如何衡量居民对住宅的购买力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本文对房价收入比这一国际通用指标在我国适用性进行了研究,并以西安市为例分析了居民的实际住房购买力情况。
文中引用了大量已有研究资料,结合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研究方法,认为房价收入比作为衡最居民家庭房屋购买力的综合指标,适用区间的确定和国家(区域)对住房金融政策与居民以往财高积累产生的消费倾向直接相关。通过对我国实际相关政策条件的研究,以家庭现有收入和可获得贷款的偿付能力为出发点,建立新的住房购买力模型分析,得出我国现阶段房价收入比的适用区间是2.4-7.9;并以西安市为例,进行房价收入比静态和动态的时间序列实证研究,认为西安市的房价收入比动态变化反映出 2004 年以后房价快速上涨造成居民购买力的普遍下降,静态时点的房价收入比显示中等及低收入家庭购买市场的商品房有一定难度。
最后通过对房价收入比的研究,本文分别从制度建改、供求结构、金融创新、信息披露等四个不同层面提出了改善中等收入居民居住环境,提高住房购买力的一此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