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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关系到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然而,煤矿安全生产中涉及到矿工、煤矿企业、政府以及第三部门四大利益主体之间复杂且协同联动的关系;并且,由于各方面原因,各个利益主体无法通过协商和妥协的政策实现利益均衡,存在权责失衡状况,从而导致矿难频发。因此,本论文试图构建基于四大利益主体的煤矿安全规制间的“三棱锥”模型;从信息经济学角度,以委托-代理理论和寻租理论为基础,对煤矿安全规制过程进行博弈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当前我国煤矿安全规制机制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全面的剖析;同时,提出我国煤矿安全规制机制优化的方向以及提高规制有效性的相关对策建议。
本研究分为六个部分。第1章:介绍论文的研究背景和课题来源,明确研究目的和意义;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综述;并对论文研究思路进行归纳,给出论文研究方法、主要创新点和不足之处。第2章:煤矿安全规制机制的理论结构。包括两大部分内容,一是概述煤矿安全规制机制的相关理论;二是构建基于规制利益主体的煤矿安全规制机制“三棱锥”模型。第3章:在对规制相关理论阐述的基础上,对煤矿安全规制机制的运行过程进行经济学分析。先后构建了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各级监察机构与煤矿企业博弈模型,基于寻租理论的地方政府与煤矿企业静态博弈模型,基于演化博弈的行业协会与煤矿企业博弈模型以及煤矿企业间、煤矿企业与矿工间博弈模型;清晰地展示出四元体系内各个利益主体的内在关系。第4章:结合上文的研究成果,分析我国煤矿安全规制机制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第5章:从煤矿安全规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出发,并结合三棱锥模型,指出我国煤矿安全规制机制优化的方向以及提高规制有效性的相关对策建议。第6章:总结与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