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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并特别强调要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这其中也必然包括作为社会栋梁之才的大学生群体的法治素养的提高。那么,当下我国大学生群体的法治素养处于何种水平,存在哪些不足,造成这些不足的原因何在,应该采取哪些应对措施,一系列的问题亟待我们思考与改善。本论文即试图通过实证调查和比较分析对大学生法治素养及培养现状进行研究,分析问题的成因,并尝试提出解决方案。本文从法治意识、法律知识和法治信仰三个层面分析我国大学生法治素养的现状,认为我国当代大学生的法治意识总体上要好于过往,同时也存在着人群分布上的不平衡、权利、义务与责任意识的失衡以及对法律应用的不同方面存在意识上的强弱差异等现象;在法律知识方面,当代大学生对法律的基础知识存在一定程度的缺陷,对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的掌握还存在着极大不足,对在新出现的业态中如何正确维护自身权益和保证自己守法奉法也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在法治信仰方面,总体上看,大学生对法治的信仰程度尚停留在较低层次,未形成坚定的法治信仰。论文进而针对现状分析了原因,认为大学生法治素养尚未达到应有标准,不能满足我国全面依法治国、培养社会主义合格的现代公民和大学生生活实际的需要。而存在这些不如人意的现状的原因包括外部因素和自身因素两个方面,外部因素包括传统的人治思想和人情关系在社会中的影响、社会腐败现象频出对我国法治建设环境的腐蚀、社会转型期特有的无序状态和大学生进入大学前法治素养培养的欠缺等;自身因素则包括宏观方面的法治教育理念和操作实际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尤其是大学生法治素养培养的课程设置、授课方法和授课内容等存在很大缺陷。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论文一方面提出需要着力改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则聚焦于大学生法治素养培养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若干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包括:大学生法治素养课程设置和培养方式的改进、课程内容的完善和中小学阶段学校法治素养培养的加强等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