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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网络直播的迅速发展开启了信息传播的新纪元。基于我国网络直播秀场起家的发展沿革,目前为止绝大多数直播平台仍然以用户打赏作为主要盈利方式,因此也滋生了市场失灵、道德风险、法律风险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政府在“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理念指引下,应当将公共利益作为其公权力行使的核心,面对网络直播带来的日益严重的公共问题,为规范主体行为,促进行业发展,政府介入监管成为必然趋势。网络直播层出不穷的问题,是对社会文化和网络环境中不良现象的折射,泛娱乐化的诉求正冲击着传统的文化体系和价值观念。复杂的局面、模糊的界限和亟待提升的效率要求政府对网络直播的监管做出系统的规划。从政府监管的视角进行探析,监管主体不够协调、法律不够完善、行政不够到位、自律不够成熟、技术不够适用等成为限制当前政府监管效率提升的主要原因。基于对新公共服务理论和合作治理理论的思考,强调在政府主导下的社会、行业协同管理对提升监管效果意义重大。基于此,政府应从立法、行政、行业、社会、技术等多维度推动适合的监管子系统和具体监管策略形成,引导构建多主体、多部门之间协作治理的良好局面。通过监管系统稳定化和有序性的实现,演绎系统功效,实现力量增值,促进政府监管网络直播的效果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