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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简称《民法典》)是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第一部成文法典,其承载着重大的历史使命和社会价值。在《民法典》的分编中,物权编和合同编各成一编,物债二分的编纂体例足以体现。自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下简称《物权法》)首次确立区分原则以来,物权和债权从合一到分离的趋势就愈加明显。在法律层面上,无论是无权处分合同效力的规定还是不动产抵押的规定,都贯彻了物债二分的理念;在理论层面,各学者都对物权区分原则予以认可,但是在区分原则内涵的解释论上仍存在争议,这是目前我国物权变动体系中颇具争议一个问题。这也导致在司法实务中对物权区分原则适用的情况不尽人意。以借名买房为例,近几年来,借名买房纠纷案件屡见不鲜,而物权变动纠纷是借名买房纠纷案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这其中涉及不动产物权公示原则、债权与物权的关系,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原因,模式等。法院在处理该类纠纷时,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不在少数,反映出我国物权变动制度在法律解释上仍存在理解误区和适用漏洞。因此,笔者拟在物债二分的民法体系下辨析我国物权区分原则的实质内涵、明晰我国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模式从而规范司法实务中对于不动产物权变动纠纷的判案标准。本文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对本文的研究背景以及有关物权变动制度的相关理论及国内外学者的观点进行综述。第二部分,主要对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相关理论进行概述,包括物权行为理论、不动产变动的原因、模式,物权变动公示原则以及事实物权理论。第三部分,将从司法实践的角度,以借名买房物权变动纠纷为例,针对借名买房中的两类物权变动纠纷,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三起不同判决类型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以探究目前我国不动产物权变动制度体系在法律解释中尚存的争议并归纳亟待完善的要点。第四部分,将从德国民法中的物权行为理论中的分离原则和抽象原则角度出发结合我国目前的司法现状着重论述我国区分原则的实质内涵、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并明确我国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模式。第五部分,在第四部分的基础上对不动产物权变动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理解和适用误区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