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台湾自2000年以来,已有1050家次上市公司进行减资(包括形式减资及实质减资),其中有678家次为证交法减资(为维护公司信用及股东权益而买回普通股并注销者)。因而本研究针对台湾依证券交易法第28条之2规定,经董事会决议买回库藏股,且其目的为「维护公司信用与股东权益」者,讨论此政策实施后对公司股价的影响。从过去文献整理及笔者对数据进行分析后,做出以下五点假设:1、库藏股注销除权是否产生正向异常报酬;2、不同产业是否有不同的库藏股减资效果;3、不同市场趋势买回股票并注销是否有不同之宣示效果;4、不同风险型态之公司是否有不同的库藏股减资效果;5、不同损益型态之公司是否有不同的库藏股减资效果。本研究系采用事件研究法,对台湾2000年8月9日至2008年1月30日期间有实施库藏股之公司,使用成对样本T检定进行研究及分析。主要有5个结论,分别是:1、库藏股注销除权产生正向异常报酬,即股价会因库藏股买回而上升;2、不同产业会有不同的库藏股减资效果,而电子股宣告库藏股政策后效果最好,金融股最差;3、多头及空头市场购回库股并注销均会产生正向异常报酬,但空头市场购回库藏股并注销产生较高的正向异常报酬;4、风险评等优之公司购回股票后有较佳的股价反映,但投资型(信用中等)之公司类别宣告库藏股政策后,相对其它信用评等之公司类别反弹幅度较大;5、当期有净利的公司购回股票后有较佳的股价反映,而没净利类别之公司则反映较差。而所有假设均得到验证,且均达1%显著水平具统计上实质之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