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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事关每一位国民的健康和幸福,意义重大。为改变广大农民因各种历史原因造成的基本无医疗保障现状,我国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该制度自2003年试点,2008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到2010年末已基本覆盖全国各农村地区,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医疗负担。尽管,新农合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和难点,主要是医疗费用的控制和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目的:通过对慈溪市新农合实施以来,历年基金收支、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补偿情况以及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情况的分析,探讨新农合当前面临的实施难点问题——医疗费用增长和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困境的相关因素,并结合经济学有关理论对其原因进行综合、全面的分析,在借鉴国外医疗保险经验的基础上,对完善新农合制度中规范医疗机构服务、加强监管及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方法:采用定量和定性研究、实证和规范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对慈溪市2004年1月至2012年度12月新农合基金收支、各级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人次构成及医疗费用补偿情况进行分析,并对2012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和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评价;结合经济学相关理论对新农合制度设计本身、医疗费用增长的影响因素和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困境进行剖析。结果:慈溪市实施新农合制度的8年内,基金运行总体不够平稳,出现超支、沉淀等情况;在门诊率和住院率逐年上升的同时,医疗费用也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以住院费用的增长尤为明显;新农合统筹基金主要用于住院费用的补偿,占总补偿金额的73.89%;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住院人次、住院基金的构成中,市级、市外医疗机构占70%以上,镇级医疗机构2012年分别下降至12.21%、8.13%,就医需求不合理,存在外流现象;在住院补偿逐年增加的情况下,参合农民的住院补偿收益因住院费用的日益上涨有所抵消;医疗机构级别越高,次均住院费用也越高;药品收入仍作为医疗机构的主要收入来源,2012年市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构成中药费占42.37%;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的多种不规范行为。结论:1.慈溪市新农合制度为满足当地农民的医疗需求,减轻疾病的经济负担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住院费用的过快增长和药品收入的主导地位以及定点医疗机构的不规范行为,是新农合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问题;3.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规范诊疗行为,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是新农合工作的关键环节;4.建议强化政府责任、科学调整补偿方案、促使人才下沉、全面开展支付方式改革、创新监管模式、加快新农合立法、完善医疗服务定价机制、整合医疗卫生资源等措施完善新农合制度,保证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