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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博客正式被引入中国,并随着网络技术的突飞猛进,迅速普及于社会。然而在其给我们提供方便、快捷、自由的交流平台的同时,博客言论的自由性和随意性,也带来了一系列法律问题。其中博客侵权就是问题之一,博客侵权是指博客用户通过发表博客文章的方式,侵犯他人的权利,是互联网领域的一种新型侵权。例如:中国第一起“博客告博客”的案子:知名博客写手沈阳以侵害公民名誉权为由,起诉了网名为秦尘的大二学生张某:又如,一名女生为了追债,暴露该债务人的隐私而发生纠纷的案件等等,这都属于博客侵权问题。笔者试对目前日益突出的博客侵权问题,作出一些探讨和研究。首先,本文从博客的概念、特征、发展历史、本质、法律地位等六个方面,对博客侵权行为进行了详细分析。其次,本文归纳了博客侵权行为的主要客体,分别为博客侵犯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姓名权、商业秘密、公共利益等六种,并逐一作了简要地分析。再次,本文通过我国博客侵权行为的立法现状,得出由于博客本身在我国发展历史较短,因此国内目前还没有明确针对博客侵权方面的法律法规的结论。并阐述了在保护名誉权、隐私权、商业秘密权、著作权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另外,本文详细介绍了美国实体法和程序法方面规制博客侵权行为的规定以及欧盟在隐私权方面和著作权方面的立法保护,使我们发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同时,也为借鉴国外的先进立法提供了理论依据。最后,本文通过我国与国外的博客侵权规制模式乃至互联网管理机制的比较,得出对我国博客侵权规制的有益经验,解决了上文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具体来说,在博客侵权的发展方面,我们需要建立博客侵权的预防机制、阻止机制;在博客侵权的司法管辖方面,可以吸收美国先进的经验;在博客侵权的法律制度方面,应该明确法律明文规定博客侵权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重视博客自律公约的作用。总之,面对博客这一新生事物,我们需要出台一些针对性较强的、更加详细的法律规范,来规范博客侵权行为,使这一新生事物在我国健康成长。